广州发改委《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和征求公众意见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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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年7月14日 16: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多措并举促进我市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研究提出了《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并依据《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现将《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事宜

  (一)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如对《方案》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单位和职务职称。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1.邮寄方式。以邮寄方式提出意见的,仅限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达,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32。

  2.电子邮件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的,请发送至邮箱:sfgwjgc@gz.gov.cn,邮件标题注明“反馈意见”。

  (三)公开征求意见的材料:《方案》及《关于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的说明》(见附件1,附件2)。

二、价格听证会事宜

  (一)听证事项

  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暂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1.听证会参加人名额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5名。包括:消费者9名、经营者2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1名。

  2.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如普通居民消费者报名人数少于设定人数,将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人选补足所需人数。

  如无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报名,将委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1名交通服务机构人选作为参加人。

  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委托推荐产生或聘请。

  3.旁听人员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设旁听人员6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4.名单公布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按规定确定后另行公告。

  (四)公开征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以及旁听人员

  1.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3)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广州市防疫要求和听证会纪律。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三项内容将向社会公告。

  2)须提交资料。

  (1)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见附件4-1,附件4-2,附件4-3。请按类别填报);

  (2)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外,如属低收入居民消费者另须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报名者还须在报名表加盖交通服务经营机构公章或提交其授权委托书。

  报名资料如有虚假信息,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证件(含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者学生证等),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须提交资料。(1)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5);(2)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学生证等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报名时间和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公众报名,报名时间至7月26日止。

  报名方式: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报名任一种。

  联系电话:83125914、83125916  传  真:83125911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大院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达)

  邮编:510032

  电子邮箱:sfgwjgc@gz.gov.cn(请注明“0817听证会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7号一楼。接受报名时段: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五)媒体记者采访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媒体采访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需提交听证会记者报名表(见附件6)和记者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报名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联系电话:83125827

  传  真:83125911

  电子邮箱:sfgwjgc@gz.gov.cn(请注明“媒体记者报名”)

  (六)其他说明

  如发生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听证会延期、无法或无须举行的,将按规定及时通知听证会参加人,并发布延期或取消听证会公告。


附件1: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

附件2:关于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的说明

附件3:城市公交营运成本监审报告

附件4-1: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普通居民消费者)

附件4-2: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低收入居民消费者)

附件4-3: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与收费标准调整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附件5: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附件6: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记者报名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日期:2023年07月14日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http://fgw.gz.gov.cn/gkmlpt/content/9/9107/post_910735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23年7月14日 16: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1: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

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


为多措并举促进公交(公共汽车电车,下同)行业稳定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研究提出了《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依据政府定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以便完善《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一、公交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末,中心城区公交经营企业达12家,公交车辆11545辆。线路941条,其中日班车819条,夜班车118条,快车4条。职工33979人,其中司机24250人。2020年公交客运量11.18亿人次。

二、现行公交基础票价政策

  (一)公交基础票价标准。

  我市公交基础票价按线路营运里程确定,分日班车、夜班车、快车三种类型分别定价。2020年7月起,由公交企业按照规定的公共汽车票价与营运里程对应表确定票价。

公共汽车票价与营运里程对应表
线路类型
票价标准
全程营运里程(公里)
票价(元)
日班车
≤11.33
1
11.33-22.65(含)
2
22.65~31.71(含)
3
31.71~40.77(含)
4
40.77~49.83
5
夜班车
≤21.49
3
〉21.49
4
快车
按0.283元/人·公里计算票价。

  (二)其他票价规定。

  1.分段收费的规定。票价3元及以上线路实行分段收费,由公交企业结合营运里程与跨区营运实际情况自行划分分段收费标准。

  2.加价的规定。对途经收费道路或桥梁的公交线路,向乘车经过路桥收费站的乘客明确加收标准。对未乘车经过路桥收费站的乘客不加收。

  3.对部分特殊线路进行单独定价。主要有:BRT线路执行2元票价(2010年核定)等。

三、优化公交基础票价的依据和必要性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推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

  2.《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号)明确,要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坚持低票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企业合理成本、财政补贴补偿、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完善听证制度,科学核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

  (二)必要性。

  1.优化公交基础票价是促进公交行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的需要。公交出行面临多种出行方式的竞争,迫切需要综合考虑地铁等各种竞争性出行方式的合理比价,建立更为合理的公交基础票价体系,吸引市民选择公交出行。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和支持公交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大力优化调整线路,特别是发展与地铁接驳更顺畅的公交短途线路及优化调整运行效率不高的线路。

  2.优化公交基础票价是适度放开市场化经营的需要。为更好地满足市民、游客和商务人士出行需要,拟将新增的旅游观光线路、旅游线路、商务专线线路实行市场化经营,由企业依法自主定价。

  3.优化公交基础票价是完善公交基础票价政策的需要。利用本次公交基础票价优化,妥善解决分段收费问题。

四、优化公交基础票价的方案

  (一)优化原则。

  一是坚持落实国家、省、市公交行业低票价政策,乘客公交月均支出在《广州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管理办法》中的可负担性原则范围内。二是突出公交行业公益属性,公交运行成本由财政、市民合理分担,优化方案实施后仍主要由财政承担。三是坚持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公交基础票价优化要支持短途公交线路发展。

  (二)优化内容。

  1.优化日班车线路基础票价。拟对现有按公交线路营运里程计价的方案进行优化,主要优化日班车线路基础票价:一是简化基础票价体系。日班车票价层级由五级减少至四级或两级。二是取消一元票价。三是妥善解决分段收费问题。办法一:继续实行分段收费,但优化分段收费政策。根据目前广州公交未配备乘务员,由驾驶员兼顾票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参考兄弟城市的做法,实施合理的分段收费制度,公交企业负责落实。办法二:日班车实行一票制,不进行分段收费。

  2.优化公交定价范围。新增的旅游观光线路、旅游线路、商务专线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依法自主定价。

  3.快车、夜班车基础票价,以及BRT线路票价和现行加收票价规则不变。

  (三)日班车线路基础票价优化具体方案。拟提出局部微调方案(方案一)、单一票制方案(方案二)两个方案。

  1.方案一(日班车线路基础票价局部微调方案)。优化内容:一是恢复日班车线路起步价格为2元。二是对于全程5元票价线路,取消全程营运里程49.83公里的上限限制。

  2.方案二(日班车线路基础票价单一票制方案)。优化内容:全程营运里程小于或等于15公里的线路票价为2元,大于15公里的线路票价为3元。

现行票价标准
方案一票价标准
方案二票价标准
类别
全程营运里程
(公里)
票价
(元/人次)
全程营运里程
(公里)
票价
(元/人次)
全程营运里程
(公里)
票价
(元/人次)
日班车
  ≤11.33
1

  11.33-22.65(含)
2
  ≤22.65(含)
2
≤15
2
22.65~31.71(含)
3
  22.65~31.71(含)
3
>15
3
  31.71~40.77(含)
4
  31.71~40.77(含)
4
  40.77~49.83
5
  >40.77
5

  (四)调价幅度。

  按监审报告口径(市民享受现行票价优惠政策、财政给予补助后口径),现行人次票价为1.25元。方案一对应人次票价约为1.31元,增幅为4.70%。方案二对应人次票价约为1.67元,增幅为33.32%。考虑到我市公交线网正在逐步优化的实际情况,方案二实际增幅会更小。

五、影响分析

  (一)对公交线网线路优化的影响。方案实施后,有助于公交企业提升公交线网线路优化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短途公交。

  (二)对公交企业的影响。方案实施后,可适当缓解公交企业经营压力,增强管理动力,提供更优质的出行服务。

  (三)对乘客的影响。方案实施后,乘客支出有所增加。

六、公交基础票价优化配套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基础票价优化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基础票价优化和实施协调,指导公交企业落实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和票价调整决定。《方案》经批准和价格调整决定制发后,市发展改革委应组织清理公交票价历史文件。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公交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研究出台与基础票价优化相关的各项具体措施,并指导企业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公交企业票价信用监管机制,依法记录失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公交企业严格落实公交基础票价执行主体责任。公交企业要做好基础票价调整准备、实施工作,完成票务系统改造、票价标识更新及明码标价工作。公交企业要严格执行基础票价标准,根据线路情况确定票价。《方案》经批准和价格调整决定制发后公交企业要对所有执行政府定价的线路进行全面清理,凡与《方案》和价格调整决定不相符的均需在价格调整决定执行之日起调整到位。公交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完善对外服务窗口,加强员工培训,做好解释说明、服务引导。

  (三)调整和优化公交线网线路。根据市民公交出行规律,公交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基础票价政策调整作用,组织公交企业加快推进公交线网布局优化工作,促进公交行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

 楼主| 发表于 2023年7月14日 17: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2:关于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的说明

关于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的说明


为多措并举促进公交(公共汽车电车,下同)行业稳定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研究提出了《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说明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方案》适用对象为市本级定价权限的公交线路,符合以下条件:市交通运输部门核发《广州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并有公交线路编码的公交线路;中心城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除自贸区南沙片区外区域)营运以及全市行政区域内跨行政区营运的公交线路。

  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市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的规定,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和自贸区南沙片区行政区域内营运的公交线路票价机制由所在区政府或有关机关负责制定。

二、《方案》主要优化内容

  (一)取消日班车线路一元票价问题。主要考虑:一是适应市民公交出行乘距缩短趋势,支持公交企业发展短途线路,促进公交线网优化。二是参考其他出行方式起步价。地铁、共享电动车、共享自行车起步价分别为2元、2元、1.5元。三是参考主要大城市公交起步价标准,北京、上海市区常规线路、深圳公共汽车(大巴)等城市公交基础票价起步价均为2元。

  (二)妥善解决日班车线路分段收费问题。《方案》拟提出两个解决办法,并提出日班车票价优化的两个具体方案。办法一:继续实行分段收费,但优化分段收费政策。根据目前广州公交未配备乘务员,由驾驶员兼顾票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参考兄弟城市的做法,实施合理的分段收费制度,公交企业负责落实。办法二:日班车线路实行一票制,取消分段收费。跟办法一、办法二对应的是具体方案一、方案二。

  (三)日班车线路一票制方案取线路营运里程15公里作为分界线问题。主要考虑:第一,根据公交企业运营数据测算,广州市中心区市民平均乘距为4.92公里,按照公交运营管理最优化理论和实践经验,为避免超长线路导致的效率低下、乘客出行时耗过长,公交线路长度为市民平均乘距的3倍左右为宜,即公交线路长度在15公里以内为适宜长度,因此按照2元标准对15公里以内的线路设定基础票价。第二,由于部分公交线路还承担着为中心城区长距离公交出行服务的功能,考虑这部分线路长、周转效率低、运营成本高,因此对超出适宜长度(大于15公里)的公交线路,按照3元标准设定基础票价。第三,参考北京、深圳等城市公交票价分段标准,广州市选取15公里作为分界点相对来说票价更优惠。

  (四)优化定价范围问题。《方案》提出,“新增的旅游观光线路、旅游线路、商务专线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依法自主定价。”主要考虑:一是新增的旅游观光线路等线路实行市场化经营,放开价格管制,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推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规定。二是有利于企业创新服务,更好地满足市民、游客和商务人士出行需要。

三、日班车线路票价优化具体方案影响情况

  (一)方案一影响情况。方案一取消1元票价,有助于公交企业提升公交线网线路优化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短途公交。同时现营运里程11.33公里以下线路乘客支出有所增加。

  (二)方案二影响情况。方案二将票价简化为2元、3元两个层级,取消分段收费,实行一票制。相对于现票价政策,公交基础票价有升有降,其中营运里程11.33公里以下线路票价由1元升至2元。11.33公里~15公里线路票价不变。15公里~22.65公里线路票价由2元升至3元。22.65公里~31.71公里线路,现长距离出行乘客票价3元保持不变,短途出行的乘客票价由2元升至3元。31.71公里以上线路,现长距离出行的乘客票价由4元、5元下降至3元,短途出行的乘客票价由2元升至3元。

四、《方案》完善和报批工作安排

  下一步充分采纳社会各方面合理意见,对《方案》完善后将依程序报批。
 楼主| 发表于 2023年7月14日 18: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3:城市公交营运成本监审报告

此内容篇幅过长,全文请按此参阅

 楼主| 发表于 2023年7月14日 18: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4-1: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普通居民消费者)

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
参加人报名表
(普通居民消费者参加人)
*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 身份证
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担任何种其他社会职务
* 单位地址
邮编
* 家庭地址
邮编
*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附言
  


说明:1.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以便联系。带“*”号的项目必须填写,否则报名表无效。

2.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三项内容将向社会公告。

3.请按要求提供证件复印件(扫描件)。

4.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须按有关防疫要求佩戴口罩参会。
 楼主| 发表于 2023年7月14日 18: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4-2: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低收入居民消费者)

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
参加人报名表
(低收入居民消费者参加人)
*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 身份证
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担任何种其他社会职务
* 单位地址
邮编
* 家庭地址
邮编
*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 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号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号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号码
附言
  

  

说明:1.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以便联系。带“*”号的项目必须填写,否则报名表无效。

2.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三项内容将向社会公告。低收入居民消费者代表将并入居民消费者代表名单中公告。

3.请按要求提供证件复印件(扫描件)。

4.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须按有关防疫要求佩戴口罩参会。
 楼主| 发表于 2023年7月14日 18: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4-3: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与收费标准调整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
参加人报名表
(与收费标准调整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 身份证
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担任何种其他社会职务
* 单位地址
邮编
* 家庭地址
邮编
*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 代表机构全称
(请加盖单位公章)
附言
  

  

说明:1.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以便联系。带“*”号的项目必须填写,否则报名表无效。

2.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听证会参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三项内容将向社会公告。

3.请按要求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4.未加盖公章的,需提供单位授权材料。

5.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须按有关防疫要求佩戴口罩参会。
 楼主| 发表于 2023年7月14日 18: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5: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附件5
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
旁听人员报名表
*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 身份证
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担任何种其他社会职务
* 单位地址
邮编
*住址
邮编
*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附言
  

  

说明:1.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以便联系。带“*”号的项目必须填写,否则报名表无效。

2.听证会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听证会旁听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三项内容将向社会公告。

3.请按要求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4.确定的听证会旁听人须严格按有关防疫要求做好参会防疫准备。
 楼主| 发表于 2023年7月14日 18: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6: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记者报名表

附件6
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优化方案听证会
记者报名表
*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 身份证
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担任何种其他社会职务
* 单位地址
邮编
*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 记者证号码
  

* 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说明:1.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以便联系。带“*”号的项目必须填写,否则报名表无效。

2.确定的到会人员须严格按有关防疫要求做好参会防疫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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